
中访网数据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日发布核查意见,一致通过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。委员会经核查认为,公司及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或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,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。该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,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,将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利益相结合。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股票杠杆短线操作方法,审议程序合法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公司亦未计划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。该激励计划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公示程序,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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